從約會到洗碗,金錢x 家務 x 愛情的婚前協議
圖片由 Freepik 上提供 文:呂宛臻 「我真的很討厭洗碗!」小莉常在約會時說這句話。身為科技公司主管的她,工作幹練,但面對洗碗總是瞬間蔫了。而阿偉,身為建築設計師,總是笑著接話:「沒關係,我來,你煮飯好吃。」 交往五年後,他們決定攜手共度一生。小莉有房有積蓄,阿偉經營設計公司,但還背負創業貸款。當小莉父母建議簽婚前協議時,她靈機一動:「不如把生活習慣也寫進去吧!」 婚姻不只是愛情,更是承諾與磨合。他們希望透過婚前協議,討論具體問題,確保未來少爭執,讓婚姻更穩定幸福。 一、婚前協議是什麼 婚前協議是結婚前雙方對財產分配、債務處理等事項的約定,不僅適用於高資產族群,也是預防衝突的智慧工具。它涉及財務管理、家務分工、子女保障等問題,能增進彼此信任與理解。即使婚後遇到新需求,仍可制定「婚後協議」作為補充。婚前協議並非冰冷的文件,而是一份真誠且具溫度的承諾。 在台灣,婚前協議法律效力以財產為主,但更重要的是它象徵雙方對未來的共識與承諾。婚姻如同一場旅程,協議就像出發前的計畫:分配資源、明確分工、應對變數,共同打造幸福藍圖。 Tips:婚前協議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雙方必須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簽署 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強制規定或公序良俗 簽署時必須有公證人見證(法院公證) 二、婚前協議可以包含什麼 小莉和阿偉的婚前協議可以涵蓋多方面的內容,以確保雙方在未來共同生活中能夠更順利、和諧。這些內容可以分為以下幾大類: 嚴肅的財務大事 婚前財產與債務:小莉的房子、阿偉的公司股份及創業貸款各自歸屬,清楚又公平。 投資決策:兩人約定,重大投資如超過 10 萬元需共同討論。 共同基金:每月固定存一筆錢,專為蜜月、子女教育等長期目標準備。 夫妻財產:採法定財產制,保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關於夫妻財產制可參考此文章:https://www.cfpvoice.com/post/202402033 溫馨的生活約定 洗碗歸阿偉:因為小莉真的無法忍受洗碗。 小莉主廚:週末美食由小莉掌勺,因為她煮得特別好吃。 約會時間:每個月至少安排一次浪漫約會,讓婚姻保持戀愛的感覺。 互相關愛:輪流照顧生病的對方,彼此守護。 未來的幸福規劃 子女教育基金:提前規劃孩子的教育開支,確保未來穩定。 節日安排:輪流回雙方父母家過年,讓節日不再成為煩惱。 寵物計畫 […] …
婚後共同創業,離婚後股權怎麼分?
圖片由 Freepik 上提供 文:呂宛臻 小敏和阿強,從校服走到婚紗,是親友眼中的模範夫妻。大學畢業後結婚,婚後兩人拿著資金50萬元創業,從一間小小10坪辦公室開始打拼,20多年努力下,公司市值慢慢成長到5億元,成為兩人最大的資產。其中阿強持股51%並主導經營,小敏持股49%,雖不參與日常管理,但也投入了不少心血。 誰知隨著婚姻走到盡頭,分割這間市值5億元公司資產,成為他們一大難題。不禁讓人唏噓,誰能想到他們未來會走到這一步?從未有所準備,既沒有婚前協議,也沒有針對共同創業的相關協議。現在小敏想法很簡單,離婚後不再參與公司經營,每月爽爽領穩定分紅就好;而阿強則希望保留公司主導控制權。為了找到兼顧公司穩定和雙方利益的解決方案,他們來找我商量,希望我給他們一些建議。 夫妻共同經營公司股權的類型與分配方式 婚後持股的差異 婚後取得的股份或公司盈利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需進行分割。若雙方都有經營管理公司,比例通常按照雙方貢獻而定。通常分為兩類,純投資型持股與經營型持股。 純投資型持股(出資比例) 僅提供資金、未實際參與經營,股權分配根據資本貢獻,可按資本比例分割;若股權增值過快,需重新計算價值。 經營型持股(經營參與度) 投入精力經營公司,可考慮雙方實際的工作與管理貢獻,以保障經營者獲得較多股權。 像小敏和阿強這樣的情況,阿強持有51%是因為他主要負責公司的營運,小敏持有49%則反映她資金與協助。這種股權接近各半的情況會讓離婚分割變得較棘手,因為誰都不想被忽視,也不希望公司因為分割股權而動盪。 股權分割方式 分割夫妻共同經營的公司股權有幾種方式,以下是小敏和阿強可以考慮的方案。 公司估值和清算 找專業會計師評估現值,按目前5億市值來分配。這樣做的好處是公平、透明,但估值和清算程序較複雜,且較耗時、費用高,也有可能對公司的經營造成短期影響。 股權回購:阿強把小敏的股份買回來 如果小敏同意,阿強可以用市價買回小敏的股份,讓公司所有權回到自己手中。以目前估值,小敏49%的股份價值約2.45億,需籌措大筆資金,解決方式可透過分期付款,降低阿強的壓力,也能保證小敏獲得公平的補償。執行相較直接明確,但是可能影響公司現金流,動用到營運資金。 經營管理權的分配 若小敏想保有股份,但不參與經營,可讓阿強掌握公司的經營決策,小敏則每年參與董事會會議,享有分紅權但不涉入日常 […] …
『限定繼承』一定要做的事,別讓私人債務找上門!
圖片由 Freepik 上提供 文:張惠芳CFP 小陳爸爸過世,小陳到戶政申請爸爸除戶謄本,拿著除戶謄本到國稅局申請:遺產清冊、金融遺產清冊、聯徵資料。約3-4週收到了所有遺產資料後,和所有繼承人(媽媽已過世,剩下2個妹妹)討論要如何繼承? 盤點爸爸的遺產有房地產和現金、股票合計800萬,銀行貸款有700萬,但不確定是否有私人借貸,繼承方式不知該如何處理?特來請教CFP顧問。 限定繼承的由來 98年5月22日前,沒有到法院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就是概括繼承。如果負債大於財產,就是俗稱的父債子還的年代,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而不是保護弱勢族群,很多未成年子女不懂到法院主張拋棄或限定繼承,被迫繼承父母的債務,人生輸在起跑點上。 政府在98年5月22日後公布修改實施民法第1148條第2項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付清償責任,簡而言之就是概括繼承限定責任(限定繼承) 限定繼承的2種方式 小陳和妹妹不知道爸爸是否有私人債務?CFP顧問分析限定繼承有2種方式,並解釋差異如下: 法院清算 繼承人知悉繼承日3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戶籍地法院陳報遺產清冊(陳報狀範本)並進行遺產債務清算,法院會在法院的網站和張貼公布欄做公示催告(約3-6個月),命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報明債權,法院會發民事裁定給繼承人,命報明債權屆滿6個月內,繼承人應向法院陳報償還債務之狀況並提出有關文件。 民法第1162條被繼承人之債權人,不於第1157條所定之一定期限內報明其債權,而又為繼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剩餘遺產,行使其權利。 PS:以前會規定繼承人要登報做公示催告,現在法院順應潮流,發民事裁定翌日起6個月內,自動在法院網站和張貼公佈欄做公示催告,詳細請看自己收到的民事裁定內文規範。 自行清算 繼承人沒有到法院陳報遺產清冊並進行遺產債務清算,對於被繼承人之全部債權,仍應按其數額,比例計算,以遺產分別償還。(民法第1162之1第1條)繼承人如果採自行清算完成後,債權人才來主張債權,應受清償而未受償部分之清償責任,對繼承人行使債權,不以所得遺產為限。(民法第1162之2第2條) 經過法院和自行清算流程解說後,盤點在國稅局申請的: A.遺產清冊 B.金融遺產清冊 C.聯徵資料。 另外,得依據4.民法第1148之1第1條,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2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該視為其所得遺產。第2條該 […] …
房價飆升背後的風險與機遇:如何在變動的房市中理財
圖片由 Freepik 上提供 文:威富理財規劃顧問 「房價還會持續往上嗎? 我現在該先買房還是租房? 我適合投資不動產嗎? 房地合一稅對我的影響? 」廖小姐因為今年有換屋打算,特地向財務顧問諮詢。除了廖小姐,這也是很多人在房價高漲的年代,內心共同的疑問。 工商時報在六月的一篇報導中指出,今年上半年房市持續處於熱絡狀態,對於下半年的預測,各大房仲業者也認為不致大幅衰退,尚無降溫趨勢。 就財務規劃的角度而言,當房價大幅上漲,將會給投資者帶來不同的影響。這些影響可以分為短期和長期兩個方面來分析。 短期影響 : 在短期內,房價上漲對於房地產投資者來說是一個利多的好消息,由於不動產增值,投資者的資產淨值也會隨著增加,如果選擇在此時出售不動產,有機會實現可觀的資本利得。在這種情況下,房地產市場活躍,交易量上升,投資者的市場信心增強。此外,隨著房價的上漲,租金收入也可能跟著上升,進一步也提高了投資者的收益。 長期影響 : 然而,在長期來看,持續的房價上漲可能帶來風險和挑戰。首先,價格過快上漲可能導致市場過熱,形成房地產泡沫。一旦泡沫破裂,房價會迅速下跌,投資者可能面臨資產貶值的風險。此外,高房價會使得購房需求下降,市場交易量減少,流動性降低。這樣一來,房產變現將變得困難,增加了投資者的財務風險。 另外,隨著房價持續上漲,政府可能會採取更多的調控措施來降溫不動產市場。例如,提高利率和收緊貸款條件等政策,這些措施將增加投資不動產的持有成本,並降低投資者的借貸能力。這種情況下,投資者的資金壓力加大,財務風險增加。 給不動產投資者的風險管理建議 : 為了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中保持穩健,投資者應該 採取多元化的投資策略,進行資產配置,避免將所有資金集中在房地產市場。 持續關注市場和政策變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是不可缺少的。 選擇具備良好基本面的不動產,避免因盲目跟風而陷入高風險的投資困境。 總結來說,房價上漲雖然對投資者有著高收益的吸引力,但也伴隨著不容忽視的風險。在短期內,投資者可以享受資本增值和租金上漲帶來的好處。但在長期內,市場波動和政策變動以及資金流動性可能給投資者帶來挑戰。因此,合理的風險管理和靈活的投資策略是關鍵,務必要先全盤檢視資產狀況,透過專業顧問了解自己能承受的貸款月付金額,考量每月現金流及各種風險及稅務成本後,再決定投資標的。 廖小姐經由顧問的建議,仔細盤點了一下每月的 […] …
離婚房地產如何認定價值,做錯這件事情,少拿3000萬
圖片由 Freepik 上提供 文:呂宛臻 不動產認定價值 60歲的小芳和阿強決定結束他們的婚姻,這對銀髮夫妻共同生活了40多年。小芳婚後一直是家庭主婦,從未外出工作過,已無工作能力,資產僅存款約50萬台幣。原本小芳沒打算跟阿強分財產,但想到自己老了,無謀生能力,為了保障離婚後的生活品質,小芳最終決定和阿強分財產。 阿強名下有兩間位於信義區的不動產皆在婚後購買,市價約各6000萬台幣(其中每間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約3000萬),還有現金(約200到300萬)和股票(約300到500萬)、轎車等資產。小芳最在乎不動產,其餘現金、股票等都還是其次,但不清楚這些房產的具體價值,便打電話詢問聘請律師協助她。然而,律師在評估時一個關鍵錯誤將導致小芳嚴重低估房產價值。 幸運的是,恰巧我在場聽到此通電話,在等小芳掛掉電話後,立刻提醒她,她按照我說的請律師重新評估房產的真實價值,經律師重新計算後至少比原先預期多獲得了至少三千萬台幣的資產,升級了她離婚後的生活品質,即使離婚後依舊是枚精緻的小富婆,SPA美妍館都可以多去幾次。 Tips:協議離婚分財產無法要求對方財產清冊(個資),只能自己評估財產價值。僅上法院分財產,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要求對方財產清冊。所以如何認定不動產價值尤為關鍵。第一個判斷重點:不動產婚前或婚後買。第二個判斷重點:不動產採市價或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 離婚不動產判斷價值為市價 到底為何會差距至少三千萬關鍵在於認定不動產價值。律師電話跟她說採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一戶約3000萬,兩戶共約6000萬,因小芳名下僅存款約50萬,估計可分得3000到4000萬不等。但這是錯誤的!我們現在不是要繳稅,而是分財產,所以此時不動產應該採市價一戶約6000萬,兩戶共約1億2千萬,因此小芳約可分得6000萬到7000萬不等。足足增加3000萬到4000萬。這也是小芳可多分得至少3000萬的關鍵。 Tips:離婚時不動產、土地所有權不變,填誰的就是誰的,不可以隨意處置,分財產時亦是給「現金」為主,另一方不能要求要給所有權或是共有,除非當事人願意,更不得要求你給我房子換我給你錢。 可參考我的另一篇文章「離婚財產怎麼分:怎麼調查另一伴身家?財產怎麼算?保險能分嗎?」 不動產使用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與市價差異及時機 在不動產使用中, […] …
離婚後前妻沒按當初的判決書給付小孩扶養費怎麼辦?
圖片由 Freepik 上提供 文:呂宛臻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 在一個法律案例中,阿明與前妻阿玥離婚後,因獨生女小阿玥(3歲)的扶養費問題上了法院。由於監護權和主要照顧者的身份都歸屬於阿明,經過調解,法官最終判決阿玥需每月支付1萬元扶養費給阿明,直到小阿玥滿18歲成年為止。 原本以為事情已經告一段落,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阿玥在支付了兩個月的扶養費後便擅自停止支付,至今已一年半(約18個月,共計18萬元)。儘管阿明透過Line訊息和電話通知了十幾次,阿玥仍然無動於衷。然而,她依然每兩週末都來接小阿玥出去玩。現在,阿明前來諮詢,詢問我如何保障小孩的權利以及確保阿玥履行應盡的扶養義務。 一、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是面對不願意還錢或欠款不還的最佳做法。這種方法既合法又有效,可以直接扣押財產來抵債。當然,前提是你必須擁有對方欠你錢的證據,例如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裁定書、和解書、調解書、公證書、支付命令、本票裁定等。此外,你應該已經告知並通知對方多次,但依然未能獲得應有的還款,此時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是較佳的選擇。 Tip:上述提到的判決書等證據文件的「正本」務必妥善保管。無論是向法院提起訴訟還是向其他機構申請強制執行,都需要這些「正本」文件,這些文件也被稱為「執行名義」。 因為阿明與阿玥當初對於小孩的扶養費是上法院談的,因此有法院判決書。所以可以直接寫「強制執行聲請狀」(可以自己寫或是請律師協助),接著向法院遞交強制執行聲請狀。 Tip:需留意「時效」,強制執行有時效限制!因為有約定按月給付,所以適用5年短期消滅時效的限制。假設當初沒約定按月或按年,則適用15年消滅時效。 其中為了法官方便且快速大致確認欠錢者底下有這些財物可以強制執行,我們可以提早做這件事。將執行名義正本與欠錢者的戶籍謄本到各地國稅局或地方稅捐稽徵處申請查詢欠錢者名下財產。 但是如果沒有欠錢者的戶籍謄本或是調出來的財產不足以還清債務,就必須借助法官發函調查或是藉此扣除每月固定薪資比例來償還,也可以在聲請執行名義時跟法官說明,請求同意你去調查債務人的勞健保投保單位。 通常15天左右法院才會著手執行,接著就是查封及扣押,如不夠償還且有不動產等資產則會進行拍賣,或扣除每月固定薪資比例直到還清債務。 Tip:強制執行的法官將會是同一個人。也就是說,未來無論此案件是否延後執行、需要再次聲請強制執行,或是強 […] …
解鎖工作幸福感:您的公司是否提供令人羨慕的員工福利信託計劃?
圖片由 Freepik 上提供 文:張惠芳CFP 小真來自傳統產業擔任人資主管,參加畢業20年後的高中同學會,同學們來自不同產業並互相交流公司的福利計劃,本土科技業、銀行金控公司,設有『員工持股信託』,每月提撥固定金額或薪資比例購買公司股票;外商科技業則採『員工認購股票』(低於市價)、另外設有留才計畫,留任3-5年期滿可以領員工獎酬股票或現金;一般企業和外商投信投顧則採用『員工福儲信託』,每月提撥固定金額或薪資比例,投資受託銀行代理的基金和有價證券,退休或留任期滿可以全部領回,離職則依簽約留任年限按比例領取公司提撥的獎勵金;小真收集同學們的員工福利情報,準備和公司邱老闆討論如何提升員工的福利與忠誠度,同時用來吸引留住人才的策略『員工福儲信託』。 員工福儲信託有哪些得獎的受託銀行? 小真公司是未上市上櫃公司,考量家族股權控制和股票交易流動性,未來暫時沒有考慮IPO上市,邱老闆希望永續經營有留才計畫,增加員工福利和幸福感,所以請小真安排銀行信託部介紹『員工福儲信託』。 小真透過CFP顧問推薦報告:員工福儲信託有哪些受託銀行?112年信託業2.0評鑑,獲頒「最佳信託獎」為合庫、ㄧ銀及華南銀,「員工福利信託獎」為中國信託、合庫及國泰世華銀;剛好公司薪資戶也是合庫,小真請CFP顧問安排合庫信託部介紹『員工福利信託』。 會議之前,邱老闆詢問CFP顧問什麼是信託?什麼是員工福儲信託?會有甚麼好處? PS.信託法 第一條: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 信託 信託有法律關係,指一方(委託人)將其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交由另一方(受託人)管理,而受託人需按照委託人的指示或信託合約的條款,為受益人(在此為員工)管理或處分這些財產。員工福儲信託可以提供(包括勞資雙方)財產管理和資產保護好處。 員工福儲信託 委託人(員工/福儲會)按照訂立的信託契約內容,進行定期提撥公司獎勵金(公提)和薪資提存金(自提)共同交付信託,依據每個員工投資風險承受度選適合的投資工具理財,來規劃員工福儲信託,退休或留任期滿可以全部領回公提公司獎勵金+自提薪資提存金,離職則依簽約留任年限按比例領取公司獎勵金+全額領回自提薪資提存金,當年度公提金額,會納入當年度員工薪資所得,如果提前離職,依據比例領回,之 […] …
慢慢來比較快-長期視野下「四條」理財智慧
圖片由 Freepik 上提供 文:方芊淳 這幾年成為了一個媽媽,面對家中的幼童,總會不斷尋找教育的理念以及教育的方法,畢竟大家都是生了孩子才開始學著當父母的,無意間看到了「蒙特梭利教育」中的「慢慢來比較快」 這個教育理念是給予孩子充分的時間和機會去探索、學習和理解事物,而不是急於追求短期的成果或速成。強調的是給予孩子自主性和自我發展的空間,讓他們在舒適的節奏下進行學習,因為這樣更有助於他們的全面發展和深入理解。 在蒙特梭利的理念裡看到了「慢的教育」,孩子的發展需要的是「時間」,有時後越心急,孩子反而出現更糟的反饋,真的是會「食緊挵破碗」。 觀察這個快節奏的社會中,大家往往渴望迅速取得成功和回報,而這種心態也反映在金融投資中, 投機行為: 許多投資者可能被市場上的熱門股票或短期投機行為所吸引,追逐著短期的高回報,希望快速賺取利潤。然而基於人性的恐懼或貪婪,而不是基於理性和分析,總是在高點草率買進,在低點恐慌賣出,過於情緒化交易,通常會導致賠錢收場。 「短線是短線,長線是長線,通常我們不會把短線稱為投資,那比較像是一種投機事業,或是稱為短線交易行為」—(我在計程車上看到的財富風景:往上翻身與向下墜落的關鍵瞬間:畢德歐夫 ) 桿槓交易: 有些投資者可能利用桿槓進行交易,以較少的資金進行大額的投資,從而追求更高的回報。雖然高桿槓交易可以在市場行情好的時候帶來巨大的利潤,但同時也伴隨著巨大的風險,一旦市場走勢反轉,可能會面臨嚴重的虧損。 不要讓自己畢生的積蓄敗在「貪」&「快」上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如果要拿到高報酬,那肯定是伴隨著高風險,想靠投機翻身致富 ,卻向下翻轉。 蒙特梭利教育中強調給予孩子充分的時間,去學習和理解事物一樣,「慢慢來比較快」的原則提醒著我們,資產的成長需要的也是「時間 」,投資者應該給予自己足夠的時間去積累資產,從而獲得更可靠和穩健的財富積累,而不是追求短期的高風險高回報,我們該如何準備自己進行長期投資: 設定實際且可達到的長期目標 明確自己的財務目標和時間軸,且製定相應的長期規劃。長期投資策略需要與的財務目標相一致,並在長期持有的過程中實現資產增值。例如退休規劃、教育基金積累,通常是超過10年以上的財務目標 資產配置 將投資資金分配到不同的資產類別中,包括緊急預備金、股票、債券、房地產等,以達到風險分散和收益最大化的目標。透 […] …
離婚財產怎麼分:怎麼調查另一伴身家?財產怎麼算?保險能分嗎?
圖片由 Freepik 上提供 文:呂宛臻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贍養費、保險、脫產 最近有朋友詢問退休爸提出與家庭主婦媽離婚,展開無拘無束新人生下半場生活。兩者結婚已超過30年,是典型傳統男主外女主內家庭模式,爸爸負責賺錢養家,媽媽在家照顧小孩打理家裡,從未出去工作過,婚姻持續期間買的房車等資產都是登記爸爸名字,小孩們都已長大,出社會工作,尊重爸爸想法,擔心媽媽以後的生活,故來詢問我如何保障離婚後家庭主婦的財產分配與經濟安全。 這不是個案,相較於十年前60歲以上夫妻離婚率已提高一倍,並非皆因外遇,很多只是小孩長大不想再委屈自己,或單純不想再受婚姻約束,想展開不一樣的人生,也並非就是想要尋找下一春。 有工作的職業婦女至少還有在社會的立足空間,相較於60歲以上的家庭主婦,已脫鉤社會太久,往往已喪失工作技能,離婚很可能導致她們生活陷入困境。房子往往佔台灣一般家庭中大部分的資產,如果登記女方名字或是共同登記相對都較有保障,比較不怕直接脫產,或是刻意不分,這時候就需要法律的保障,當然即便脫產也有方式可以追回屬於自己的一部分。 台灣夫妻財產制度 一、法定財產制 唯一可使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夫妻財產制度,也是九成以上台灣夫妻採用的。將夫妻財產分為「婚前財產」及「婚後財產」,夫妻各自管理名下財產,負債亦同,除「家庭生活費用」的債務需負連帶責任,於婚姻關係消滅時,如:離婚、改分別財產制、死亡等狀況可提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約定財產制:需以「書面」向司法院「登記」辦理始完成,登記費新台幣1000元。 二、分別財產制 從頭到尾夫妻的財產、債務皆各自負責,講白點就是有結婚跟沒結婚一樣,無法申請夫妻財產分配請求權,於婚姻關係消滅時,離婚、死亡(一樣可以依繼承人身份繼承財產,僅不能使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亦不得請求財產,如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曾馨瑩夫妻,即在婚前簽署登記分別財產制。 三、共同財產制 基本上沒人在用。將夫妻財產分為「特有財產」即專屬夫妻各自的財產及受贈品,此為各自管理;「共有財產」即夫妻一同打理,處置財產需經雙方同意,乃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在婚姻關係消滅時亦是一人一半,與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不同,亦不能申請。 夫妻財產制度可以變更,有共識最好 夫妻財產制度並非結婚前就要約定好,在婚姻關係持續期間皆可變更,只需注意法定財產制需去 […] …
借券申報稅務資訊
圖片由 Freepik 上提供 文:黃雅玲 市場上長期存股及存ETF的投資人越來越多,如何使用"借券"活化資產增加額外收入也越來越多人開始採納,在5月份報稅月來臨,也因此特別對”借券"說明一下,也讓投資人對借券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多一些了解: 借券: 借券全名叫做「有價證券借貸」,就是把自己持有的股票(庫存)設定借出利率,借給別人根據出借日數來賺取利息。 借券種類分兩種方式: 信託借券:需要向證券商或者銀行辦理信託,開立信託帳戶後才能辦理股票,出借門檻較高,通常需要10張以上。 雙向借券:可以向營業員或證券商,辦理「證券商有價證券借貸」,就可以以集保帳戶辦理股票出借。門檻較低,一張也可以出借。 當我們開始透過借券方式出借股票或ETF時,就會開始產生額外收入。 借券收入: 按照我國所得稅法§14條 (五)租賃所得及權利金之所得規定,借券收入是屬於排固定資產租賃所得—其他「51I租賃所得」,若是債券出借則是非固定資產租賃—債券「51k租賃所得」,因此每年五月都要把上個年度的借券收入納入計算所得稅,當借券收入單筆大於 $20,010 時,券商會代扣 10% 所得稅額且免扣二代健保費用。 借券利息收入的計算方式 : 利息收入 = 出借股數x 每日收盤價x出借利率x 出借日數/365。 例如: 小明出借S股票10張共30天,假設月平均收盤價為100元,出借利率為3%,手續費為20%。 則利息收入=(10,000 X 100 X 3% X 30) / 365=2,465 另借券成本=2,465 X 25% = 616 其利息淨收入=2,465 – 616 =1,849 由以上公式可知借券除了有利息收入外,也有借券成本,也就是券商手續費,而券商手續費主要看券商的規定,約略在20%~30%不等。 當你去年度做了”借券”動作時,5月份申報綜合所得稅要特別注意。 綜合所得稅申報 因為券商手續費為你的借券成本,所以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列必要成本及費用扣除: 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在所得資料欄位中找尋「51租賃所得」並「自行」輸入成本費用(所得扣除收續費)列為租賃收入的扣除額,因為券商依自訂利率出借股票後,在綜合所得稅扣留憑單裡是以”利息收入總額"列入綜合所得稅-租賃所得,而借券成本即手續費費用並不會扣除,千萬要記得自行補正!若有超過20,010以上被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