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金信託懶人包—讓你三分鐘搞懂保險金信託
文:楊馥瑄
陳媽媽今年罹患甲狀腺癌,在切除腫瘤申請理賠時,才發現自己和家人的保單都是二十多年前買的,以現在的醫療支出金額來看相對保障不足,趕緊詢問財務顧問要如何規劃才好,顧問卻告訴他,如果擔心老年後的醫療、長照及自己身故後家人的保障,不能只有買保險,還需要搭配「保險金信託」才完整,到底什麼是保險金信託?要如何規劃呢?這篇文章帶你快速了解……
為因應高齡及少子化的趨勢,金管會於109年9月發布「信託2.0計畫」,銀行業也開始動起來,透過幫大眾辦講座、電子郵件來宣導,也設計更親民的專案來推廣,協助信託業務的發展。我國有「信託法」及「信託業法」等相關法規,來依法保障人民和規範信託業者。所以只要能夠了解信託的規定,正確做好信託規劃,善用這項工具,就像買保險一樣,可以保障自己,或是你想照顧的人。
信託的意義
信託法第一條說明了信託的定義:「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簡單來說,我們可以透過信託,來達成讓某個人受益的目的,且條件是要把自己名下的財產移轉讓受託人來協助管理或處分。」
這有甚麼好處呢?以保險金信託為例,小名購買的長照保險,未來在小名失智的時候,保險公司給會付給小名300萬的理賠金,但小名當時已經失智,其實是沒有能力運用管理的,透過信託契約,小名可以事先跟銀行及保險公司約定,將來失智以後,請保險公司把理賠金匯入銀行的信託專戶,由銀行代為保管,然後將錢運用在小名指定的用途上,例如每月固定金額的生活開銷,或是醫療及長照機構的費用,確保這筆錢真的能運用在自己身上。
第二種情況是甜甜購買了壽險保障500萬,本來的用意是希望有一天不幸發生風險時,能夠用這500萬照顧兩個未成年的孩子,但又擔心這筆理賠金不見得會花在孩子身上,畢竟未成年是無法管理這筆錢的,得看當時孩子的照顧者如何運用,這時候一樣可以先跟銀行及保險公司約定好,兩個孩子若是真的有天拿到了保險金,就要匯入信託帳戶,委託銀行管理,並且要按照合約的內容來給付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以確保這筆保險金不會被其他人挪作他用。如果擔心孩子自行變更契約,還可以設定親友擔任監察人,在變更契約時,必須經過監察人同意,這樣就可以讓這筆保險金做到專款、專用了。
所以透過以上兩個案例,我們可以了解,在信託合約中一定會有三種人:
- 委託人,就是基於某種目的成立這張契約的人。
- 受託人,接受委託代為管理財產的人。
- 受益人,領受利益的人。
而監察人則是視需要而設定的,不是必要條件,是一起監管信託財產的人。
成立保險金信託的流程
- 先確定自己的需求,信託規劃的核心精神是「你想讓誰受益?何時可以領取?甚麼條件下才能領取?需要設立監察人?希望由誰擔任監察人?」,這些都是簽合約時,就要擬訂在合約中的內容,這樣銀行才能夠依你的意思替你管理這筆保險金。
- 向平時往來的銀行詢問成立保險金信託的業務,因為要辦理保險金信託,一定要在該分行開戶,所以優先詢問自己平時往來的銀行,也許可簡化手續,但各家銀行目前對於保險金信託有不同的簽約及保管費方案,可以找專業的財務顧問協助比較評估,找到最適合的銀行。
- 選定銀行後,銀行信託部門人員會協助你信託合約的簽訂,這過程有點像買保險,你簽下的是一份受法律保障的合約,未來銀行必須依合約完成你指示的任務。
- 將信託合約提供給保險公司辦理批註,讓保險公司知道未來理賠金要直接匯入信託專戶,而非個人帳戶。要注意的是,各家保險公司不是對於每個險種都能夠批註,所以最好事先跟保險公司確認一下你的保單是否可以。
透過以上四個步驟,就可以完成保險金信託的設定,讓你的保險能夠真正照顧你所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