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傳承】限定繼承的負債風險
攝影師:Josh Willink 文:駱潤生(Lawrence)CFP® 媒體報導,藝人艾成離世後,因生前欠債500萬,妻子依法採「限定繼承」。這則新聞讓筆者想到好友多年前因為父親的保證債務,因為沒有在期限內聲請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而導致目前仍為「父債」所苦。 在舊法制度下,如果繼承人不清楚繼承人的資產、債務有多少,又擔心被債務波及,除了拋棄繼承以外,另一選擇就是在3個月內向法院聲請「限定繼承」,以所得遺產為限,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負清償責任。 但因民眾常因不熟悉法令,沒有及時聲請「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導致許多「父債子償」的案例產生。 雖然民國98年修法以後,繼承制度全面預設為法定的「限定繼承」,不需要特別向法院聲請即可適用。 但很多人認為既然法定限定繼承既然是以繼承的遺產為限來還債,就一定不會繼承到負債,就不需理會? 重點在於是否如實陳報遺產清冊。陳報遺產清冊目的是讓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報明債權,才能正確清算遺產扣除債務後還有多少剩餘,以利比例清償。 【舉例說明】 有陳報遺產清冊: 被繼承人留有遺產1200萬元,債權人A、B、C各有500萬元債權,繼承人不知有這些債務。 假設僅有C逾期未陳報債權。此時A、B可全額受償各500萬元,共1000萬元的債務。而C日後只能就清償A、B後剩餘的200萬遺產來作請求。 若3位債權人都如期報明。則每位債權人均可以按比例受償分配到400萬元。 沒有陳報遺產清冊: 被繼承人留有遺產1200萬元,債權人A、B、C各有債權500萬元,繼承人不知有這些債務。 假設被繼承人未陳報遺產清冊,但A、B搶先聯繫上繼承人請求清償,繼承人便全額清償了A、B各500萬元,共1000萬元的債務。之後C才跳出主張債權,但此時遺產只剩下200萬,不足完全清償C的債務,這時繼承人需要自掏腰包200萬,償還原來按比例C應受償的400萬元。 因實務上負債部分,雖然可至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但若是一般民間借貸或擔任保證人,被繼承人如果沒有交代清楚,其家人多不知情。因繼承人不易清查徹底,而常導致各債務人受償不平均,繼承人可能需要用到私人財產來墊償。 由此可知做好陳報遺產清冊,未來如果發現債務大於資產,才可以確保第1148條限定繼承的權利。 而陳報財產清冊後,法院會要求公示催告,通常是採『登報』處理,公告讓債權人得知被繼承人過世,以利債權人盡快報明債權,讓遺產 […] …
【親子理財】家庭對孩子理財觀念的影響
攝影師:Karolina Grabowska 文:邱玉茹CFP 記得幾年前,上了一堂關於「家庭理財價值觀」相關的課程,講師提了一個問題,問台下的學員:「你覺得『家庭』帶給了你什麼樣的價值觀?教了你什麼?」就在我心裡有答案的時候,聽到其他學員說:「互助、互相幫忙協助。」我頓時非常的shock,因為「互相幫忙」這個答案,竟然完全不在我的腦袋裡面,我頓時想說跟我的答案怎麼會有這麼大的差異勒! 你們可以猜猜看,我心裡想的是什麼?文末解答~ 原生家庭帶給了我待人處事、如何看待自己、理財習慣……等等影響,在這些價值觀裡,對我有幫助的就繼續執行,其中也有自己想改善的部分,在長大後我們具備了足夠的能力或經驗累積可以再做調整,最終成為自己想成為的樣子。 現在回想起來,從學生時期跟老媽拿零用錢時,會被叮囑不要亂花錢、買真正需要的東西、要把錢存下來,成長過程中也不曾聽父母談到股票基金的投資,家族裡也沒有人做房地產的投資;倒是爸媽的家族、親戚長輩,自己創業當老闆的比例還滿多的。在沒有投資理財的環境下長大,出了社會賺取自己的工作收入後,股票、基金、房地產投資自然就不會是我的首要選擇。 父母教會我的財商 要幫自己存錢,不亂花錢 東西還能使用,不買新的 理財習慣和父母一樣偏保守 要有照顧自己的能力 父母教給我的財商,對我有什麼幫助 從學生時期養成儲蓄的習慣 不會追求過多的物質享受 理財知識需要靠自己學習 培養自己獨立自主的能力 從父母帶給我的理財觀念中,影響我的都還算是正向的行為,唯獨我覺得自己的投資理財開竅的算是比較晚,剛出社會的前幾年,使用的理財工具偏向保守,直到慢慢接觸投資相關課程與考國際金融證照後,才花更多的時間找到適合自己的投資方式。 投資理財開竅太晚的4點影響 進入職場前五年,理財過於保守 存下來的錢沒有複利累積 擔心風險大過於賺取投資報酬 自己需要投入更多的時間學習基金、股票等投資工具 玉茹悄悄說 和朋友聊天的過程中發現,原生家庭的理財習慣真的會影響我們,例如:父母有投資股票,那麼朋友A的投資工具也會偏好股票;父母投資房地產,那麼朋友B的投資工具會偏好投資房地產。好在我們可以選擇把正向的影響繼續執行,並改善、學習自己喜歡的理財模式,繼續在財務自由上努力。 開頭提到的問題:「你覺得『家庭』帶給了你什麼樣的價值觀?教了你什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