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D課程:離婚之爭議問題案例研析
時間:113/05/06(一) PM 19:00 ~ 21:00
題目:離婚之爭議問題案例研析
講者:鄧學仁 教授
撰文者:李岱霖CFP
心得分享
感謝鄧學仁教授今年再次來到理促會與我們分享,關於離婚之爭議問題案例研析
開頭從大家熟悉的五億高中生案件帶我們認識到《兩岸關係條例》
口訣:三二一原則
三年內要書面表示繼承、
配偶以外的大陸繼承人,每人不得超過新台幣二百萬、
唯一一棟房子賴以居住,不納入遺產計算
接著提到夫妻財產制
(現行可由夫妻當事人至向法院申請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若無特別訂定則會以法定財產制為準)
及離婚常見的三大訴求:
搶人(子女之歸屬) 、搶錢(夫妻財產之清算)、搶糧食(贍養費、損害賠償)
也分享了我們常聽到的”婚前協議”
到底行不行?
可以事先約定 如家務分工、家庭生活費、自由處分金(私房錢)、忠誠義務
而若事先訂定與離婚有關之條件則無效
下半場討論到 通姦除罪化的議題
到底誰獲利? 對於侵權行為可要求損害賠償嗎?
目前通說大多採肯定賠償,可國外也有少數否定賠償的案例
但在法的價值判斷上,此種賠償責任並不具有損害填補的功能,即使勝訴接受金錢賠償,婚姻也回不去了…
值得大家深思的是,婚姻的本質目的是什麼?
婚姻強調的是愛 而不是誰是誰非
責任輕重真的無從比較
離也好 合也好 不合又不離最不好
民法所要保護的婚姻應該是永久共同生活和諧的婚姻才對
保護形同陌路的婚姻到底對不對?
教授也分享到一段讓我特別印象深刻的話:
婚姻 不在天長地久 而是你可以撐多久
每個人的婚姻都有每個人的故事
結了婚之後就永遠幸福快樂嗎?
是要看你在婚姻裡經營多少? 下了多少功夫?
每一次的對話 好好說話 就是幸福密碼
生氣的時候 千萬不要講難聽的話
而後探討到新加坡非常重視家事問題
因為一旦家事沒處理好會變少事,少事沒處理好會變刑事,最後變成處理後事…
一切的犯罪問題都是從家
子女創傷常會帶來社會問題
所以我們更多時候應該先學習用更多的愛對家人、對伴侶、對自己。
處理離婚事件,不管站在理財專業的我們、心理諮商、法律…或是其他專業
思考誰對誰錯、誰比較怎麼樣的同時,更該思考,如何透過專業的協助,讓一對不健全的夫妻可以成為兩個健全的人,讓當事者以及子女的創傷降到最小,讓社會可以更好
今天的課程不僅充實了法律相關知識,也讓我有了許多共鳴及反思
珍惜婚姻。一個人最重要要有老本、要有老伴、要有老友。
祝福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