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D課程:保險契約及招攬爭議處理

CPD課程:保險契約及招攬爭議處理

日期:113年4月10日(三)
時間:PM19:00~21:00
講師:黃政堯 律師
主題:保險契約及招攬爭議處理
方式:線上課程


心得分享


非常感謝理促會邀請黃政堯律師細聊保險契約招攬與爭議,帶給大家這麼刺激的課程以及真實的判例分享,比在看金融劇還精彩。

上完課更驗證一句民間流傳的話:能從事金融保險業的人真的都不是凡人!
因為在拿到證照登錄公司的那一刻起,講出每一句話、從事招攬的每一個行為,都有無所不在的「天眼」看著我們,必須遵從各種法條規則。

根據保險法以及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從保險業務招攬前需要的條件,到招攬時的行為,再到招攬後的行為,以及最後到理賠時的行為,都有明文訂定,一不小心都是牽涉到行政、民事責任以及刑事責任。

你知道什麼叫招攬嗎?
只要有解釋、說明填寫要保書、轉送要保文件及保險單及其他經所屬公司授權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為,就是招攬,
什麼是推介?推介不合法保單也有罪,因為律師特別提到保險法非法招攬保險業務罪,不是以「營利」為要件。
推介不合法保單(例如境外保單)就算是沒營利,也是觸犯法條!

另外,
有聽過登錄證借他人使用嗎?
曾經熱情為同業招攬嗎?
曾經為了快速招攬跟客戶談退佣嗎?
跟客戶提到保證節稅?
保證保本?
誘導客戶解舊約換新約?
代客戶簽名?
未親晤親簽?
挪用保費?
代管客戶印鑑、保單?
以上多項都是足以牽涉到侵占、背信、詐欺、妨害信用⋯讓顧問停招甚至扛上刑事官司的風險。

下半堂課提到違反銀行法知名新聞案例,以及法院判例分享,

一名金控董座的姐姐是保險從業人員,對保戶宣稱可以代操投資,高報酬可至24%,多年違法吸金高達二億多元,最後依銀行法判刑七年九個月定讞。

另一案民間生命禮儀公司幹部對外宣稱投資一定金額,期限內保證給付3.728 %到5.556 %不等的增值金,違法吸金超過六億餘元,幹部們依銀行法判刑12年,及5-8年刑期不等。
另外,在吸金集團的台上擔任講師也要留意不小心成為吸金集團的共犯。

身為專業的顧問們,每一步招攬過程都是魔鬼藏在細節裡,投資可以富貴險中求,招攬業務時千萬不要!不要為了一時的業績,成為一輩子的業障!
只要秉持著誠信、正直與善良的心執業,絕對可以讓這個社會共榮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