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05月31日直播心得
文:AFP姵文
【強制執行是什麼?】
以債權人的角度,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償債的義務,可以透過程序來申請強制執行其名下的財產,包含動產、不動產、薪資、保單…都是有機會可以經由扣押、查封、拍賣等流程來討回公道的!但前提是申請強制執行之前,必須要取得執行名義,例如勝訴判決、本票裁定、支付命令…等,才得以申請!
以債務人的角度,強制執行就是欠債不還造成的惡果,可能因此造成名下的資產動彈不得,或是連薪資都直接被扣三分之一!
【哪些財產不可執行扣押?】
社會福利津貼補助、勞保勞退申請專戶、或最低生活費1.2倍等權利,
屬於債務人保障生活所需,是不可執行扣押的資產。
【聽說保單是隱藏資產,會被強制執行嗎?】
債權人確實有權利可以申請保單的強制執行,
只是針對保單做執行,要視保單的給付對象和關係人而定,
例如債務人是要保人才能強制執行保價金或解約金,
或是醫療險的被保人、生存保險金的受益人…等。
保單若進入強制執行的程序,債務人就無法再做任何內容變更,
但例如醫療保險理賠金若是實際支付醫療費之生活必需,
當然債務人還是有權利可以聲明異議!
【強制執行的事前預防與事後處理】
強制執行對信用的影響甚鉅,若債務在可控的範圍之內,千萬不要因小失大,應該主動找債權人協商,避免這樣的問題產生!
若面臨強制執行的問題,債務人有權利可以提出聲明異議,
(實務上可參考司法院的書狀範本,向法院提出書面)
這是債務人的權利,但並不代表就真正解決問題!
因為在來來往往的程序當中,被執行的資產通常還是動彈不得的狀態,
唯有實際清償債務或是獲得債務勝訴判決,才得以真正解套!
【做好風險控管和財務規劃,債無可懼!】
自己曾經因為繼承了上一代留下的鉅額保證債務,
扛債多年還被債權銀行強制執行扣薪。
在提出聲明異議之後多年的訴訟過程當中,除了薪資受到影響,
更嚴重的是信用這個珍貴的無形資產受到了毀損!
即使後續在法律上獲得勝訴,但被執行的扣薪拿不回來,之後也花了好幾年才得以重新培養信用,恢復可以正常向銀行申貸或使用信用卡的狀態!
自己親身經歷將近20年的債務問題,
歸究原因其實就在於上一代沒有做好風險控管和財務規劃!
債權債務涉及的法律問題複雜,除了相關的權利義務應該了解之外,
更重要的是思考如何做到合理負債又無後顧之憂!
- 避免收支失衡,不過度使用債務槓桿
- 依債務做保障,避免資產無法保全
- 定期檢視還款,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 持續培養信用,穩定工作收入
債務在累積資產的過程當中,是可以善加利用的工具;
但也可能是不當理財的情況之下,造成的一種人生悲劇!
努力做好風險控管和財務規劃,債無可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