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兒女名下的房子,意料之外的結果!

文:Double B

「甚麼,以後這棟房子有一半不是王家的財產?怎麼會發生這種事!」王媽媽大聲說著。

王媽媽是教職人員退休,與也是擔任教職的先生結縭多年,獨子目前任職於科技產業。因為先生醉心於藝術工作,每年除買樂器的金錢支出外,薪水就全數交由太太打點,結婚迄今也買了三棟房子,目前生活無虞。

因王爸年底打算退休,對於退休生活的財務支出日趨關心,就請 Double B就王家目前財務規劃方面做討論 。Double B 於是請王媽媽填寫目前家中的基本成員、收入、支出、資產、負債等資料,方便評估後給予建議。

王家目前自有房子三棟,有二棟約5年前買入,一棟登記在王媽媽名下,一棟登記於兒子名下。因為這二棟登記的名字是自己與兒子,所以就想將早年買的房子登記在王爸名下,但因王爸平時常提到「取之於藝術,用之於藝術」怕哪天就將房子捐獻公益用,所以就將舊房子登記與兒子共同持有,目前出租給王爸學生,略收一些租金。當初會再買二棟房子,也是著眼在將來兒子另組家庭時使用,這5年間獨子也不負父母期待陸續完成結婚、生子等人生大事。

王媽初次填寫完基本財務資料後,Double B 就先提醒王媽媽,萬一兒子先發生風險事故,第一棟房子根據民法1138條會由配偶繼承,她知道嗎?瞬間,王媽媽神情一變說:「好歹這房子也是我們夫妻辛苦掙下來的資產,不是說媳婦將來會不孝順,但兒子有個萬一時,我還是想擁有這房子,有辦法解決嗎?」Double B 說 :「好,幫您找個辦法處理此事。」

家庭財務規劃就好像醫生的病歷表一樣,除紀錄財務基本資料外,也填寫著當初會做這些財務決定的原因。透過定期的檢視,讓當事人知道身處何處,一旦外在條件改變時,也可討論當初的規劃是否需要調整、變更。事後補救,勢必花更多時間、精力才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