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持股稅負
文:王碩賢 CFP®
稅務專題|員⼯認股與獎酬相關課稅|
沒賣掉要繳稅嗎︖|⼀次解答四種常⾒持股⽅式之相關稅負
員⼯認股到底怎麼課稅︖都沒賣掉啊怎麼天外⾶來⼀張稅單︖
前些⽇⼦,伊森的朋友蘇珊打了電話過來說遇到⼀個問題,急急忙忙的⼀直問伊森怎麼會這樣︖
故事是這樣的,他在⽬前這家服務的公司待遇不錯,除了員⼯相關服務外,還有提供低於市價的公司認股權,可以每⽉在⾃⼰從薪資中提撥部分比例的⾦額認購公司股票。或是公司增資時保留部分比例給予員⼯認購。
第⼀,如果公司經營得好,又有反映在股價上,員⼯可以獲得差額溢酬,未來處分股票時可以有⼀桶⾦。
其次,員⼯因持有公司股票,倘若公司經營得當,在分配股利時等於可以為⾃⼰加薪,⼯作起來會更有動⼒與向⼼⼒。
有天蘇珊突然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百思不得其解。
「奇怪,我雖然持有公司股票,但根本沒賣掉啊,沒拿到錢怎麼會要我繳稅︖
⽽且,如果持有的股票市值增加後處分掉,這部分是證券交易所得,這部分⽬前免徵啊!」
經此⼀說,伊森才曉得許多⼈都將這部分的所得認定搞錯了。這次決定將四種常⾒的持股⽅式有關的稅務⼀⼀解答!
四種常⾒持股之⽅式
1. 交易後取得之上市櫃股票或非上市櫃之股票。
2. 企業提供員⼯認購之股票。
3. 公司發放予員⼯之獎酬股票。
4. 以技術/智慧財產權入股之股票。
以上四種常⾒持股都會有相關的稅務問題,我們⼀⼀來看。
交易後取得之上市櫃與非上市櫃之股票
「證券交易稅」、「證券交易所得稅」、「綜合所得稅」。
不過現在也不少⼈投資國外證券,這部分則適⽤「最低稅負制」。
許多⼈持有股票有機會賺取股票市值價差的資本利得外,長期持有會獲配股票股利與現⾦股利。
這部分會計入在綜合所得總額之中。
⽬前股利所得如下圖所⽰,分為「合併計稅」與「分開計稅」,⼜訣就是85828。是⾃⼰的狀況去判斷該選擇哪⼀項是適合⾃⼰的報稅⽅式。
合併計稅(8.5%,上限8萬)
每⼀所得申報⼾可抵減的上限是8萬元。
舉例來說,假設去年哈利領到的股利有20萬:
20 x 8,5% = 17,000 元,已計算出之綜合所得稅總額可以抵減17,000元。
分開計稅(28%單⼀稅率)
如果⼀樣是20萬元股利,直接另外多繳交 56,000元的所得稅就好,股利收入不⽤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之中。
(這塊再談起來有很多可以討論的地⽅,改⽇作個延伸閱讀主題,討論持股稅務情境與最低稅負制)
企業提供員⼯認購之股票
如開頭所述,現在許多企業為求留好⼈才,多⽅運⽤不同的獎酬來激勵員⼯。讓員⼯可以提升向⼼⼒與凝聚⼒,讓公司經營更穩健,還能有加薪的機會!
企業在提供員⼯認購股票這部分,包含現⾦增資與員⼯認股權憑證。 按照我國所得稅法規定,認購股票的時候是不需要申報綜合所得稅的。
但⼀到可處分⽇時,如果當⽇市場價格⼤於認購時的價格,兩者之間的兩者差額則須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中,申報綜所稅。
反之,如果可處分⽇時價比認購時還低,則全額免稅。
我想這時候就會有⼈疑問:
「奇怪,我又還沒賣掉實現獲利,為什麼要課稅︖⽽且證券交易所得不是⽬前免徵嗎︖」
事情是這樣的,員⼯認購股票這部分的獲利是「認股價差」,所得上認定為「其他所得」,並非證券交易所得。
所以在這部分千萬要留意,如果公司有提供認股權時,記得要當⼼這部分的稅負。
公司發放予員⼯之獎酬股票
有些公司為獎勵員⼯,會發放獎酬股票給員⼯,這部分又有哪些稅負問題呢︖
依產創條例第19-1條規定:「公司員⼯取得獎酬員⼯股份基礎給付,於取得股票當年度或可處分⽇年度按時價計算全年合計新臺幣五百萬元總額內之股票,得選擇免予計入當年度應課稅所得額課稅。選擇免予計入取得股票或可處分⽇當年度課稅者,該股票於實際轉讓或帳簿劃撥至開設之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時,應將全部轉讓價格、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時之時價或撥轉⽇之時價,作為該轉讓或撥轉年度之收益,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所得並申報課徵所得稅 。」
換句話說,如果公司發放獎酬股票給公司員⼯,每⼈每年獎酬股票市值在新台幣500萬元內可以選擇緩課。
員⼯若持有公司股票兩年並持續在公司服務兩年以上,可以⾃⾏選擇要以「當時取得⽇的價格」或 「處分轉讓⽇的時價」計入綜合所得稅課稅,可以 “擇低計入“。但是,未滿兩年的話則是以轉讓價計入所得課稅,這部分都要特別留意。
以技術/智慧財產權入股之股票
依產創條例第12-1規定,在這⽅式上取得之股票和員⼯取得獎酬股票上相同。
⼀樣可以選擇在「取得時課稅」或是「處分轉讓後再課稅」。
會依照當時處分之價格視為收入,成本則是核實認定。
不過,若不能提出證明的話,則是可以⽤處分之價格的30%作為成本費⽤扣除,這部分和獎酬股票有所不同。
也就是說,如果處分價格是100萬元,那麼就可以扣除30萬元作為成本,扣除後的70萬元視為所得申報課徵綜合所得稅。
補充提醒
如果遇到獎酬股票與技術入股時取得之股票,該怎麼選擇好呢︖
伊森建議
如果對公司前景看好,未來股價會有上漲的空間,可以有比較多的價差可以獲取,那建議選擇取得股票時就課稅︔
倘若不確定公司未來的狀況,更不能確定是否會上漲,現在繳稅的話資⾦壓⼒也重,那就選擇緩課,等屆時移轉時再課稅。
但還是留意,員⼯獎酬股與技術入股取得之股票不同。
必須每年在新台幣「500萬元」額度內,才能未來移轉時才課稅︔
已超過額度的部分,會在當時獲配股票時就必須⽴即計入綜合所得稅中申報課稅。
相關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稅局。
作者:
王碩賢 CFP®國際認證⾼級理財規劃顧問
現職:
⾦融服務業